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其中涉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多项职能调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有关规定,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的中央主管部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调整为国家疾控局,并对实施机关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清单》,以下为涉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具体事项清单。
1.第462~490项国家卫生健康委
2.第878~882项国家中医药局
3.第883~887项国家疾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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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