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员服务内容及会费标准

2019-11-15
来源: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员服务内容及会费标准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2014411通过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根据会员单位的不同身份,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收取不同标准的会费。

一、会员单位

1、拥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定期获得本协会的各项出版物,包括简讯、国内外法规资料汇编等;

4、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一般咨询服务。

会费标准:5000/

二、理事单位

主要权利除拥有一般会员单位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协会活动,定期获得协会出版物等一般咨询服务权利外,还拥有:

1参加理事会,每年至少一次;

2参与研究对行业利益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制定指导意见;

3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确定;

4参与协会组织的课题或项目研究;

5参与协会组织的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6及时获得为理事单位提供的政策法规咨询、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分析等服务。

会费标准:15000/

三、副会长(资深副会长)单位

除拥有理事单位的权利外,

1、参加会长会,每年至少两次,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领导协会开展工作;

2、可代表协会组织理事会确定的重要事项或课题;

3、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或介绍对副会长单位有益的事项;

4、共享协会的各项信息、资料。

会费标准:30000/

四、会长单位

除拥有副会长单位的权利外,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2、定期接受协会秘书处工作汇报,指导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3、代表协会参与国际/国内重要会议和活动。

会费标准:50000/

注:会员服务年度周期从入会月份到次年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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