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原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国中医药规财发〔2026〕8号
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五五”时期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三)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推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发挥其在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健康宣教方面的龙头作用。大力推广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进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巡回医疗、健康帮扶。加强边远地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少数民族医科室)建设。

三、提升中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四、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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