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小儿止咳糖浆非处方药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修订说明书(见附件),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或患者合理用药。
特此公告。
轮值会长:闫凯境、胡季强、阮鸿献、邱华伟、吴以芳(按轮值顺序排名)
联系电话:010-82050562,传真:010-82059450
电子邮件:csmi@selfmed.cn 网址:http://www.cnma.org.cn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2层214室(1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