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码时代,医保购药的六要六不要

2025-04-02
来源:

1.要有码

一要有码。强烈建议医保购药者只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追溯码被撕掉或者损毁的药。追溯码是这一小盒药品的唯一身份证,这小盒药的追溯码号码与其他药品包括同品牌同规格其他小盒的追溯码都不一样。请注意,确定这小盒药身份的唯一证据是印在小药盒上的追溯码,而不是购药发票或者小票,或者微信支付宝付款记录。从现在到今年年底之前,您确实还有可能在药店碰到一些合法合规的药没有追溯码,但请您知晓,目前中国有七十万家药店,医保定点药店超过四十万家,有追溯码的医保药品品规不计其数,每年接近七百亿盒的销量,同样功效的药品往往有很多种,您是否有必要非得在这一家药店购买这一种没有追溯码的药品?根据文件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药品都必须追溯码全覆盖,这意味着,明年起,对那些没有追溯码的药品,建议您像看待外星生物一样仔细观赏,但敬而远之。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住院拆零服用的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颗粒,目前暂时没有要求使用追溯码。下同。

2.要扫码

二要扫码。要在结算药款时看着售药人员扫这小盒药的追溯码,不要让他或她扫其他药品的追溯码。追溯码一旦被扫码销售,这个数据就进入了国家医保局的数据库。售药人员卖这盒药,就应当扫这盒药的追溯码,如果刻意去扫其他药品的追溯码,或者故意不扫追溯码,那说明卖给您的这盒药很可能有问题,正试图用其他追溯码来掩盖,或者隐瞒二次销售的痕迹。个别违法违规的药店和诊所常用这种手法来串换或者销售回流药,有时扫药品的码,给的是大米或洗发水,等到准备卖这盒药的时候,如果顾客盯得紧,就只能扫其他药的码来顶替或者不扫追溯码。

3.要小票

三要小票。要坚持索取小票,不要放弃可能的上千元赔偿。在今年年底前,购药索取小票后,回家后请您抽空把药盒上的追溯码标注在小票上的相应药品名称后,然后拿手机拍一张照片留存,以防小票的热敏纸时间长了脱色。2026年起,国家要求售药的小票或发票上要标注追溯码,您就可以减少抄号码这个步骤,但拍照留存还是强烈建议的。为什么要留小票记号码?为的是后续步骤一旦发现问题,能够保留证据,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要验码

四要验码。要养成验码的好习惯,不要当回流药的接盘侠。

5.要索赔

五要索赔。发现卖给自己的是回流药,一定要坚决索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介绍一下扫描药品追溯码后可能出现的4种情况。

情况1:“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情况2:“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

情况3:“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情况4:“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上述方法和结论。

6.要毁码

六要毁码。药物服用完毕后,请妥善处置空药盒,建议您把药盒撕开,特别要确保空药盒上的追溯码撕毁,不让有心的犯罪分子继续盗用空药盒和追溯码。吃不完的药和废弃药,如果您有时间,可以把每一粒药剥离出来后,扔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处。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药盒或药品出售给药贩子,否则一方面,售出的药品经非法转卖后会对他人造成危害,自己和家人也有可能买到“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另一方面,您卖出去的药品在被非法转卖时,其他购药者也能通过扫描药品追溯码,把您的卖药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会给您的医保待遇带来巨大不利影响,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得不偿失。



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声明】尊重版权,转发请注明作者、来源,并写明转载于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公众号:CNMA_ORG
【关于投稿】如果您是我们的会员单位,也希望将贵公司的文章发表到我们的公众号上,欢迎投稿至邮箱:cnma66@126.com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代表中国非处方药行业,是医药工商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行业、企业与政府和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会员单位包括非处方药(OTC)及健康领域的研发、生产、经营、咨询等200多家企业;是在民政部登记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社团,国家一级协会及民政部评定的三A级协会;致力于推动中国非处方药及大健康行业的发展,普及自我保健理念和知识,促进我国OTC及健康产品的科研、开发和品牌建设,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前身为中国大众药物协会,成立于1988年5月,英文名为China Nonprescription Medicines Association(缩写CNMA)。
协会现有自我药疗教育、科普、健康产品、政策法规、市场营销、信息传播、药店、药品流通、国际合作、自主健康与智慧医药等分支机构。开展:自我药疗知识的科普、教育、培训和出版;促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参与药品分类管理、医疗体制改革等政策法规的制定;提升OTC营销水平和品牌传播;促进非处方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药店之间的合作共赢;国际交流和合作;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等为消费者自主健康赋能。
1989年协会加入世界自我药疗产业协会(World Self-Medication Industry,WSMI),WSMI于2019年更名为全球自我保健联盟(Global Self-Care Federation,GSCF),目前协会担任其执委会成员和理事单位。GSCF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官方合作机构,在WHO制定有关全球医药卫生标准和规则时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协会也是亚太自我疗药产业协会的成员。


联系电话:010-82050562,传真:010-82059450

电子邮件:csmi@selfmed.cn   网址:http://www.cnma.org.cn

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哈德门中心东塔701室(100062)



分享